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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08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昨日公布
          
日期:2008年09月02日
来源:山西青年报
   作者:郭丽菲

    “保障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供地,优先考虑民生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昨日,《山西省2008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公布,其中提到2008年将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土地供应。

  供地率不达标不批新地

  按照规定,2008年我省国土部门将建立年度土地供应考核制度———

  对上一年度所批土地,凡在下一年度上半年供地率达不到50%的和下一年度下半年供地率达不到80%的,不再批准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报批手续。

  此外,鼓励工业企业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新增工业用地,要提高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办公用地尝试有偿使用

  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经营性用地先实行有偿使用。

  重点解决挂牌比例高问题

  建立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划拨用地供应前,除有保密要求的用地外,均要及时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和相关媒体,将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用地面积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供应土地。

  有偿使用土地,要做到供地计划公布、供地过程公开、供地结果公告,重点解决挂牌比例高,而拍卖、招标比例低,甚至是“真协议、假挂牌”问题。

  每宗地开发时间原则不超3年

  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切实落实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政策。”这也是2008年土地利用工作要点。对1999年1月1日以来的新供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对批而未用、低效利用以及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收回的,坚决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防范建设单位“圈占”土地。对未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决定书约定缴清土地价款的,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防范金融风险。

  另外,严格执行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的规定,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落实土地调控政策、集约节约用地情况于2008年12月10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编辑:sxfc-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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