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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区设了减速带,为大伙改装了一户一表……可还是被业主们罢免了
小区业主委员会,大多数都是由本小区广大业主选举产生的,他们不仅要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还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尽力为业主们做好服务。然而,就是这些由居民选举产生的“当家人”,在工作中却常常遭遇业主们的不信任,有的甚至任期还没到,就遭到罢免。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业委会 做了不少工作仍面临“下岗”
六十多岁的李女士,是迎泽区汇隆花园上一届的业委会主任。“小区车辆多,我们要求物业公司设了减速带;孩子上学要交赞助费,经过协调,少掏了一部分……我们业委会为业主们做了不少工作,可最终还是‘下岗’了。”李女士叹息道,自己的任职期为3年,可刚干了两年就被业主们罢免了。
像李女士这样满腹委屈的业委会成员不在少数。原杏花岭区东华苑小区业委会成员张先生称,他们这届业委会好心为大家改装一户一表、每天监督物业公司对小区环境的管理,但后来还是被业主以“什么都不管”的名义“开除”了;小店区长风小区居民称,上届七旬的老业委主任,自己贴钱为小区建设尽力,可还是有人怀疑他从中牟取私利,无奈之下,老人只好辞去业委会的职务。
业主 资金收支不公开服务不到位
大营盘一个小区的居民称,小区内车辆乱停放,院内游商小贩随便出入,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交了物业费,垃圾始终得不到及时处理。业主们曾多次向业委会反映,可总是得不到解决……“业委会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物业服务,可我们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却在物业公司还担任着职务。这样的人,怎么能为业主做好服务,怎么能让大家信任他?”汇隆花园的一位业主说。
还有一些小区居民认为,业委会从不向居民公布小区资金收支情况,比如小区出租房屋所得的资金都干什么了。
建设部门 应及时沟通避免造成误会
针对小区业委会不能被业主信任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几个城区分管业委会的房地局和建设局。他们中的多数表示,业委会换届一般在3—5年进行一次,但也存在不到期就被罢免的情况。这多数发生在有商业利益的小区,主要是小区资金得不到公开,业委会与业主沟通方式不正确,所做的工作不到位造成的。
迎泽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属于公益性事业,绝不允许其成员兼职为物业公司服务。因为业委会代表的是小区全体业主,必须具有责任感,不能受利益驱使而刻意偏袒谁。但由于一些商业小区涉及房屋出租、商铺管理等经济利益,难免有些业委会成员失去自控能力,对人对事做不到公平。业委会应当放平心态,及时做好与业主之间的沟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